福州市房屋登记中心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
工作年度报告
引 言
本年报是根据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榕政办〔2013〕252号)文件的要求,由福州市房屋登记中心编制。本报告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以及需要说明事项与附表七个部分。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3年1月1日起至2013年12月31日止。本年报的电子版可在 “中国福州”门户网站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我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小组办公室联系(联系地址:福州市鼓楼区福屿路200号,邮编:350002),联系电话:87512652,传真:87520936。
一、概述
2013年我单位继续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为准则和依据,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廉政建设的切入点,把推进政府信息公开与转变政府职能、规范权力运行和依法行政紧密结合,服务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保障公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我单位依据《条例》和相关文件,不断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各项规章制度,根据单位实际不断更新完善本单位的信息公开指南。为规范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我们成立了由党组书记、主任担任组长的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并确定了2名工作人员,1名联系人,把责任任务分解到人。制定并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暂行规定》和《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暂行规定》,认真做好“公开之前必有保密审查”、“主动公开信息按时送交”、“公开情况定期报送”、“年度报告按时公布”等各项基础工作,及时、准确向社会公开政府信息。
(一)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进一步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小组的工作职能。我单位专门配备了3名兼职工作人员开展本单位政务信息工作,形成由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小组组织协调各职能部门密切配合落实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格局。
(二)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配套工作制度。明确界定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和免予公开政府信息范围。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前保密审查制度,明确审查工作程序和责任,确保“上网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上网”。加强对依申请公开工作指导,完善依申请公开工作处理规程,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行为,确保每件申请按时得到规范答复。通过完善规章制度,进一步明确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应完成的审批程序,明确工作职责,使各项工作程序化、规范化,保证了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加强对《条例》的宣传和学习培训。2013年,我单位积极参加了市政府组织的业务培训班、讲座等,加强工作人员《条例》的宣传和学习培训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2013年我单位主动公开信息6条,历年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22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2013年我单位主动公开府信息的主要为全文电子化的主动公开。
(三)信息公开的形式。目前“中国·福州”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和政府信息查阅场所——市档案局为我单位政府信息公开的主要形式。今年我单位主动公开的6条政府信息市民均可在“中国·福州”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浏览电子文档,均可在市档案局查阅纸质文件。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一)受理依申请政府信息情况
今年我单位共受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7件,其中通过 “政府信息公开”栏目提交的申请有5件,通过信函申请的有2件。从申请的信息内容来看,均为业务类信息。
(二)申请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2013年,我单位受理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7件均在规定时限内全部答复,其中:“同意公开”的有4件,占总数的57.1%,主要涉及各类政策、文件、产权信息、审批情况、信息统计等,其他答复数为3件,主要为非本机关政府信息。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我单位自开展政府信息公开以来,均免费提供服务,未收费,提供的方式和公开方式采用网络或信件方式回复。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我单位十分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明确由监察室负责对政府信息公开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同时,设立了监督电话和投诉信箱,接受社会监督和公众投诉。2013年我单位未收到各类针对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事务有关的申诉案(包括信访、举报)。
历年累计情况:我单位政府信息公开事务历年累计行政诉讼1件。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方向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人员培训问题,因政府信息公开人员均为兼职人员,平时工作忙,时间紧,专业知识,业务方面还有待提高。
(二)具体的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
1.加强学习培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业务水平。每年有重点、有侧重地开展学习培训。积极参加上级举办的信息公开相关专题培训,提高业务水平。
2.进一步充实信息公开内容,突出重点、热点和难点问题。把群众最关心、反应最强烈的事项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主要内容,切实发挥好信息公开平台的桥梁作用。
七、需要说明事项与附表
(一)无主动公开情况说明与依申请公开情况说明。
(二)附表
指 标 名 称 |
计量单位 |
2012年度 |
历年累计 |
主动公开信息 |
条 |
6 |
122 |
其中:1.政府网站公开 |
条 |
6 |
122 |
2.政府公报公开 |
条 |
0 |
0 |
受理依申请公开信息总数 |
条 |
7 |
617 |
其中:1.当面申请数 |
条 |
0 |
3 |
2.网上申请数 |
条 |
5 |
37 |
3.信函申请数 |
条 |
2 |
2 |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
条 |
7 |
617 |
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
条 |
4 |
612 |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条 |
0 |
0 |
3.不予公开答复数 |
条 |
0 |
2 |
4.其他类型公开数 |
条 |
3 |
3 |
受理政府信息公开咨询数 |
件 |
30831 |
30831 |
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减免金额 |
元 |
0 |
0 |
接受行政申诉、举报数 |
件 |
0 |
0 |
行政复议数 |
件 |
0 |
0 |
行政诉讼数 |
件 |
0 |
1 |
专此报告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