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不动产登记和交易中心政府信息公开
福州市房地产交易登记中心201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来源:市不动产登记和交易中心 时间:2011-03-11 09:47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榕政办〔2010〕244号)的要求,由福州市房地产交易登记中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小组办公室编制完成本报告。报告全文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与附表等八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自2010年1月1日起至2010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已在“福州房地产信息网”公布,欢迎查阅。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福州市房地产交易登记中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福州市鼓楼区福屿路200号福州市房地产交易登记中心政府信息公开小组办公,邮编:350002,联系人:翁发春,电话:87525468,传真:87520936,电子邮箱:webmaster@fzhouse.com.cn)。

  一、概述

  根据市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做好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准备工作的通知》(榕政办[2007]195号)的要求,自2008年5月1日起,中心开始向社会公开有关中心的政府信息。为顺利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由中心办公室牵头,监察室、信息处、法规处、收件处和财务处等处室共同配合,专门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小组。中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已于2008年底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均顺利开展。作为服务窗口单位,中心进一步规范公开内容,突出公开重点,完善公开形式,严格公开程序,健全工作机制,加强监督检查,取得了新的进展。
  (一)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长效机制
  1、加强领导,为政府信息公开提供组织机构保障。中心领导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多次听取相关处室工作汇报,给予具体的工作指导。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由办公室牵头,其他处室共同配合完成。工作小组由办公室主任为组长,信息处、法规处负责人为副组长,小组成员由各处室分管副处长组成,协调处理政府信息公开过程中的重要问题。工作小组下设办公室,分别由办公室、监察室、信息处成员组成并开展具体工作,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我中心网站设有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为实现政府信息发布、依申请公开受理等做了大量工作。
  2、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与制度规范。根据中心所编《福州市房地产交易登记中心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福州市房地产交易登记中心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及《政府信息公开具体操作流程》,严格依据有关办事流程及依申请公开程序公开信息,及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进一步梳理、确定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目录、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目录和免予公开政府信息类目,从而不断建立健全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程序、依申请公开程序、网上咨询答复程序、信息公开目录编制规范等各项工作制度。此外,中心还制定了《中心信息发布管理办法》,规范信息发布工作,方便群众及时快捷了解相关政府信息动态。
  3、落实和制定相关配套措施。中心在落实《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暂行规定》、《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暂行规定》等制度的基础上,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审核贯穿公文生成全过程,实行拟文处室、法规处、办公室、中心领导三级审核制,并由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小组办公室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的汇总、目录编制、发布等工作。
  4、强化《条例》的宣传教育工作。通过中心网站开设“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推广宣传,强化《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学习,积极派相关人员参加市政府办公厅组织的相关培训及有关会议。今年,中心开展两次机关内部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及相关培训班。
  (二)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建设情况
  为方便公众了解信息,我们采取多种便民渠道及时发布政府信息。一是充分利用互联网这一直接、快速、有效的现代化信息载体开展政务公开工作。在中心网站“福州房地产信息网”(http://www.fzhouse.com.cn/)开设专栏,实行实时发布。二是开通专线电话、电子信箱、传真电话和信函,实行人工受理公众依申请公开事宜。三是加强与各有关新闻媒体的联系,通过新闻媒体宣传途径进行发布。四是运用纸质媒介、交易办证大厅各种宣传栏、公示栏等在办事大厅提供查阅、受理申请服务。五是通过在中心三楼办事大厅设立的电子显示屏、电子触摸屏等现代高科技手段,向办事群众提供最新的房地产政策、办事指南以及业务办理情况等信息。
  (三)其他情况。中心无财政性资金、规划及政府投资项目、行政审批过程、重大公共政策决策过程、政策解读及执行、公共服务类信息等信息公开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2010年中心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29条。历年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35条,其中,法规规章89条,业务办理文件20条,收费文件26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类别有:机构职能、办事程序和办事指南;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和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项目、依据、标准三大类。其中:
  1、机构职能和办事指南类4条,占总数的13.8%,包括单位简介、办事指南等信息。
  2、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19条,占总数65.5%,包括了房地产各类法律、法规及地方规范性文件。
  3、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项目、依据、标准6条,占总数的20.7%,包括了房地产代征税费及档案查询收费等。
  (三)信息公开的形式。在中心门户网站“福州房地产信息网”(http://www.fzhouse.com.cn/)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公开信息29条,占100%。采取政府公报、新闻发布会、新闻媒体、两馆查询场所及其他便民渠道公开信息0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一)受理依申请政府信息情况
  2010年情况:中心共受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2件,其中通过“福州房地产信息网”网站(www.fzhouse.com.cn)、“政府信息公开”栏目提交的申请2件,通过电子邮件提交的申请有0件,通过公开受理窗口当面提交的申请有0件。从申请的信息内容来看,2件(占100%)都是我中心业务类信息。
历年累计情况:自开展政府信息公开以来,中心共受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历年累计597件,其中通过“福州房地产信息网”网站 “政府信息公开”栏目提交的申请19件,通过电子邮件提交的申请有575件,通过公开受理窗口当面提交的申请有3件。从申请的信息内容来看,约90%是中心业务类信息,约10%是非本机关掌握的各类业务信息。
  (二)申请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2010年,中心受理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件已经全部答复,其中:“同意公开”的有2件,占总数的100%,主要涉及各类政策、文件、产权信息、审批情况、信息统计等;“部分公开”的0件,不予公开的0件,“非政府信息、政府信息不存在、非本机关政府信息”0件。
  (三)“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涉及内容
  2010年,因“信息不存在”否决公开的0件,因“非本机关政府信息”否决公开的0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中心自开展政府信息公开以来,均免费提供服务,未收费,提供的方式和公开方式采用网络或信件方式回复。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0年情况:中心十分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明确由监察室负责对政府信息公开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同时,设立了监督电话和投诉信箱,接受社会监督和公众投诉。中心本年度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0件。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诉讼案0件。此外,中心未收到各类针对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事务有关的申诉案(包括信访、举报)。
  历年累计情况:中心政府信息公开事务历年累计行政复议0件,行政诉讼1件,行政申诉0件。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方向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一是人员培训问题,因中心政府信息公开人员均为兼职人员,平时工作忙,时间紧,专业知识,业务方面还有待提高;二是已归档的历史性政府信息的提供渠道不够畅通;三是在政府信息公开数量日益增多的情况下,如何探索便民检索的新技术有待加强;四是在开展宣传、引导,进一步统一在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中对有关概念、程序、受理主体的理解方面有待加强。
  (二)具体的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
  1、进一步规范信息发布管理机制。为进一步规范中心信息发布管理,做好信息使用与保密工作,加强机关效能建设,中心已制定《信息发布管理办法》,建立严格的信息发布审批机制、审核把关机制、发布程序管理和机制,严格建立健全信息异动审批程序与档案管理。今后中心信息发布要严格按照政务公开规范化要求公开信息,保证信息安全使用,确保重大事项信息发布严格按照市委、市政府有关规定上报审批。严格执行密码管理,发布信息严格层层审批核稿把关后,由信息处设定的专人、科长、处长的各自密码指令同时输入后,才能启动外网信息发布程序,每次信息发布都要做好档案记录。彻底杜绝错误或不成熟信息对外传播,并防止密码被盗用,防止他人(技术人员)擅自操作。
  2、建议市政府信息公开办能每季度组织政府信息人员的培训指导,及时将政府信息公开新要求、新思路传授给相关工作人员,我们将积极参加学习培训,提高有关工作人员业务能力和水平。
  3、增加政府信息公开形式和渠道,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纵深发展。通过新闻媒体、中心网站、市政府网站等渠道构建信息链,实现与公众利益密切相关事项的全程公开,并结合市政府12345便民服务扩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此外,通过市政风行风热线,为广大群众答疑解惑,积极提供一个面向广大社会群体的沟通平台,实现房地产交易登记部门与公众的互动,继续探索房地产产权登记、产权拆迁注销登记、车位登记等重要事项和决策事先现场公示,征求公众意见的工作,增强工作透明度。加强中心政府信息公开的“窗口”建设,建立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加强对本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全面推进政府信息网上公开标准化建设。
  4、围绕热点、结合重点,积极丰富便民服务事项和形式,服务社会经济发展。中心将进一步推进房地产交易登记类办事项目的公开,梳理与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相关的办事项目,进行合理分类,积极提供网上办事项目和办事指南、收费项目规定、新政策法规出台、新业务规定等进行主动公开,不断拓展咨询渠道,为公众提供规范、快捷的服务。
  5、加强利用公共信息资源,不断提高公共服务水平。中心将进一步加强“福州房地产信息网”网站建设,积极整合本市房地产信息资源,2010年积极推进覆盖全市的新房地产信息系统建设,加强房地产登记信息披露力度,实现各区县(市)房地产行政部门所涉房地产交易登记信息资源的有效利用,不断加强“福州房地产信息网”网站“政府信息公开”栏目的建设,加强我市房地产交易登记信息资源向各区县(市)的延伸和对外宣传力度。
  6、加强保障,健全机制,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供有力支撑。中心继续加强房地产交易登记政府信息公开的评议队伍建设,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在“福州房地产信息网”网站定期开展网上评议,定期开展网上征求意见,继续把实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中心行政效能监察的重要内容。
  七、需要说明事项与附表
  (一)无主动公开情况说明与依申请公开情况说明。
  (二)附表

  

指标名称
计量单位
2010年度
历年累计
主动公开信息
29
135
其中:1、网站公开
29
135
   2、政府公报公开
0
0
受理依申请公开信息总数
2
597
其中:1、当面申请数
0
3
   2、传真申请数
0
0
   3、电子邮件申请数
0
575
   4、网上申请数
2
19
   5、信函申请数
0
0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2
597
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2
595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0
0
   3、否决公开答复数
0
2
行政复议数
0
0
行政诉讼数
0
1
行政申诉数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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