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FZ00410-2500-2019-00008
- 主题分类: 无
- 发文机关: 福州市不动产登记和交易中心
- 成文日期:2019-11-01
- 标 题: 福州市不动产登记和交易中心关于进一步压缩更正登记等14项业务办理时间的通知
- 发文字号: 榕不动产办〔2019〕194号
- 发布日期:2019-11-05
- 有 效 性: 有效
为切实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压缩不动产登记办理时间的通知》(国办发〔2019〕8号)和我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要点的有关要求,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从11月1日起进一步压缩14项不动产登记业务办理时间,由5个工作日压缩至4个工作日,具体包括:
一、由产权登记处负责的除历史遗留登记类外的10项常规登记业务:1.更正登记;2.楼盘表备案及变更;3.国有土地范围内商品房及拆迁安置房首次登记;4.首次登记变更;5.房屋扩改建变更登记;6.补换证登记;7.房改房登记;8.持公证的继承登记;9.注销登记;10.开发商保留及变更登记。
二、由交易登记处负责的4项业务:1.新建商品房强制转移登记;2.二手房强制转移登记;3.历史遗留问题商品房转移登记;4.个人二手房转移登记(特殊流程)。
特此通知
福州不动产登记和交易中心
2019年1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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