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FZ00410-2500-2018-00016
- 主题分类: 无
- 发文机关: 福州市不动产登记和交易中心
- 成文日期: 2018-04-25
- 标 题: 福州市不动产登记和交易中心关于开展2018年五一、端午期间廉洁纪律集中督查的通知
- 发文字号: 榕不动产党〔2018〕135号
- 发布日期: 2018-04-28
- 有 效 性: 有效
中心各处室、各分中心、各直属单位:
五一、端午将至,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纪委和省、市纪委工作部署要求,紧盯重要时间节点,持之以恒推进全面从严治党,防止“四风”问题发生,确保节日期间风清气正,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立即组织传达学习。各处室、各分中心、各直属单位要根据《通知》精神,结合移风易俗和廉洁过节有关情况,立即组织学习,务必传达到每位干部职工。
二、开展廉政风险防控排查。为全面排查重点岗位、重点领域廉政风险的防控情况,请各处室、各分中心、各直属单位根据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变化,对廉政风险点进行再一次的梳理、排查。结合实际情况,及时调整廉政风险点、风险表现形式、风险等级,并将廉政风险防控表(附件1)于5月12日前汇总至机关党办。
三、开展节前廉政谈话。各处室,各分中心,各直属单位在重要时间节点要严格按照中心《关于进一步加强廉政谈话提醒工作机制的通知》(榕不动产监〔2016〕260号)要求,开展廉政谈话,并将谈话审批表、备案表、谈话记录分别于5月2日、6月12日前报机关党办, 廉政谈话中若发现问题线索应及时向中心党组和机关党办报告。
四、开展自查自纠。中心计财处对2018年的“三公”经费开支情况进行自查自纠,形成报告。检查是否存在公款送节礼、超标准接待、公款大吃大喝、公款购节礼、公款旅游、违规发放津补贴等问题;办公室要继续加强办公用房管理,严防办公用房超标问题;下属单位档案馆、服务公司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自查自纠,严防“节日病”。并将自查情况于6月12日前汇总至机关党办。
五、发送廉洁过节短信。五一、端午期间以中心党组名义及时向全体党员干部发廉洁过节短信,提醒党员领导干部守住节日规矩意识。
六、开展明察暗访。中心检查组严格按照《福州市纪检监察机关在重要时间节点开展廉洁纪律督查工作指南》要求,进行明察暗访,对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落实,作风建设流于形式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震慑一批,坚决防止“四风”反弹,确保节日风清气正。
附件:福州市不动产登记和交易中心廉政风险防控表
福州市不动产登记和交易中心
2018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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