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FZ00410-2500-2014-00021
- 主题分类: 无
- 发文机关: 福州市不动产登记和交易中心
- 成文日期:2014-07-02
- 标 题: 关于简化预售监管银行及账号变更工作事项调整有关工作问题的通知
- 发文字号: 榕房登预〔2014〕298号
- 发布日期:2014-07-02
- 有 效 性: 有效
榕房登预〔2014〕298号
关于简化预售监管银行及账号变更工作事项调整
有关工作问题的通知
各房地产开发建设单位:
根据当前金融管控措施的调整,为了巩固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大格局,进一步简化办事程序,方便企业,搞好服务,提高工作效率,减少企业办事环节,加快企业资金回笼调度节奏等,现就简化预售监管银行及账号变更手续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房地产开发企业办理预售监管银行及账号变更业务,提供申请材料调整为:
1.公司申请变更报告(含公司承诺将相关变更事项告知相关人)及营业执照复印件;
2.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3.新签订的预售款监管协议;
4.原监管银行对账户上剩余预售款监管义务是继续履行还是移交的承诺函及新监管银行对后期预售款明确履行监管义务的承诺函;
5.登报公告。
如有涉及在建工程抵押的须提供抵押权人出具同意变更的证明。
二、原办理监管银行及账号变更业务时要求登报公告至申请期满一个月的规定不再执行,开发企业履行登报公示手续后即可办理监管银行及账号变更业务。
特此通知
福州市房屋登记中心
2014年7月2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