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FZ00410-2500-2013-00005
- 主题分类: 无
- 发文机关: 福州市不动产登记和交易中心
- 成文日期:2013-08-23
- 标 题: 市房屋登记中心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市委十届六次全会精神
- 发文字号: 榕产登办〔2013〕336号
- 发布日期:2013-08-23
- 有 效 性: 有效
榕房登办〔2013〕336号
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市委十届六次全会精神
(信息报道)
8月21日,市房屋登记中心召开党组(扩大)会议认真学习8月20日市委十届六次全体(扩大)会议精神,主动融入,针对推进福州新区开放开发建设闽江口金三角经济圈提出五点贯彻落实意见。
一是服务群众,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要继续为省、市重点项目办证开通绿色通道窗口,提供快捷办事服务,为老弱病残等弱势群体提供优先办证服务和无偿上门服务;要继续深入践行“四个万家”活动精神,加快历史遗留“两权证”解决速度,督促有关项目责任单位抓紧整改落实,以便群众尽早办理个人产权证;要继续组织各区局对本辖区内尚未办理“两权证”的项目再次进行全面排查梳理,了解群众真实情况,做到“知民情、接地气”;要切实开展好“三结对三服务”活动,继续深化公益慈善活动,积极帮扶社会弱势群体,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二是服务企业,为经济持续较快发展搭建平台。要继续带队深入新区建设中有关工商企业、开发企业,了解企业运营情况及存在困难,并给予现场服务指导,做好有关工作对接;要继续搭建企业融资优质服务平台,提升抵押贷款登记效率,加快企业融资进度,为企业融资困难解忧。
三是服务县(市)区,确保新区建设扎实推进。为新区建设中房屋拆迁查档提供快捷服务,强化房屋登记业务改革,促进各项工作提速增效;要深入县(市)区房屋登记部门走访,加强对涉及福州新区建设发展中房屋登记业务的热点难点问题提供服务指导,促进县(市)区提升便民服务水平。
四是加强福州新区新概念、新规划、新建设专业知识培训学习,提升新区建设服务水平。部署开展新区建设等专业知识业务培训,并邀请新区规划有关专家对全市房屋登记机构干部进行培训,掌握福州经济规划、新区、大都市区概念,学习新区变化有关情况,学深学透该会议精神,与市委、市政府保持高度一致。同时,突出规划引领,配合规划要求做好红线管理,对已列入新区建设规划的土地建筑进行必要控制,减少新区建设成本;对已投入建设的相关项目的加大抵押贷款服务,切实为福州新区开发提供金融平台支撑。
福州市房屋登记中心
2013年8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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