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不动产登记和交易中心政府信息公开
  • 索 引 号: FZ00410-2500-2008-00001
  • 主题分类:
  • 发文机关: 福州市不动产登记和交易中心
  • 成文日期:2008-08-20
  • 标    题: 关于房屋登记信息分级管理使用问题的通知
  • 发文字号: 榕房中信〔2008〕51号
  • 发布日期:2008-08-20
  • 有 效 性: 有效
关于房屋登记信息分级管理使用问题的通知
榕房中信〔2008〕51号
来源:福州市房地产交易登记中心 时间:2008-08-20 00:00
市直各有关单位,各区房管局:
  随着社会经济和房地产市场的发展,房地产登记信息的利用和查询日益频繁,但房屋登记信息的产生、发展和异动,受历史客观条件的影响,其准确性、科学性也随着社会进步不断提高。我中心成立以来,不断整合分散于原交易所、产权处两个单位的房屋登记信息,并取得一定成效。但由于档案与登记工作脱节、历史遗留问题老项目登记信息不健全等原因,造成登记系统中信息不完善的局面长期存在。今年以来我中心新领导班子大力加强房地产登记信息整理工作,建立和健全以楼盘表为检索基础的房屋登记系统,但由于数据转换工作量大,目前还未能全部转换原有的分散的不同信息系统和数据,致该系统使用上仍存在缺陷。目前我市房屋登记系统共拥有各类房产信息145.88万个单元,其中属于我中心成立后新建的房产单元数67.67万个,占46.39%;属于我中心近年来数据整理落实的单元数35.84万个,占24.57%;还有42.37万个单元。因纸质档案分散在市房地产档案馆而无法及时批量管理,占29.04%。针对目前我市房屋登记信息系统尚未全面、完整建立的现状,为方便各方面工作对房屋登记信息的正确利用需求,经研究决定对房屋登记数据信息实际情况实施分类使用。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信息分级类别
  根据目前房屋登记信息(楼盘表)可靠性有所差别的现状,对楼盘表进行分级,具体如下:
  Ⅰ类:2004年1月1日起收件的预售许可和预先登记正常办结的楼盘表信息,以及2004年1月1日起经过权证登记的楼盘表。属相对准确楼盘表信息。在中心系统中用深绿色表示。
  Ⅱ类:2004年以前办证,经过中心数据整理归档且有产权面积的楼盘表信息,属一般可用楼盘表信息。在中心系统中用浅绿色表示。
  Ⅲ类:包括以下几种类型:①未经中心数据整理的楼盘房屋登记信息;② 仅有部分插花登记信息的空楼盘表,属有待核实楼盘。在中心系统中用黄色表示。
  二、不同等级房屋登记信息(楼盘表)的查询使用
  为不断提高房屋登记信息的准确度,为现代化社会综合管理提供更好服务,我中心不断加大房屋登记信息的数据分析整理工作,对房屋登记信息(楼盘表)等级实行升降管理,不断提升房屋登记信息准确度。根据目前我市房屋登记信息现状,房屋登记信息(楼盘表)查询按如下要求进行:
  1、Ⅰ类房屋登记信息(楼盘表):一般可以按照电脑信息直接查询使用。有关单位查询使用该类房屋登记信息(楼盘表)时,我中心可在当日提供信息,并根据生效法律文书办理相关手续。
  2、Ⅱ类房屋登记信息(楼盘表):有关单位查询使用该类房屋登记信息(楼盘表)时,我中心受理后当日可提供初步房屋登记信息资料,在由业务处室核实后,有不一致的,另行告知使用单位。
  3、Ⅲ类房屋登记信息(楼盘表):有关单位查询使用该类房屋登记信息(楼盘表)时,须将我中心提供的房屋登记信息与现有纸质档案存档单位所存纸质档案进行核对后使用。
  4、各有关单位使用我市房屋登记信息时,应结合本部门、本单位实际情况和需要,必要时要对房屋实体进行落实或对实体采取相关措施,达到准确、安全无误的效果。
  特此通知
 
                          福州市房地产交易登记中心
                              二OO八年八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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