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FZ00410-2500-2011-00003
- 主题分类: 无
- 发文机关: 福州市不动产登记和交易中心
- 成文日期:2011-06-15
- 标 题: 关于规范中心网上审批档案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
- 发文字号: 榕产登办〔2011〕309号
- 发布日期:2011-06-15
- 有 效 性: 有效
中心各处室,各直属单位:
根据市法制办、效能办《关于规范全市网上审批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和全市网上审批档案管理培训会议精神,为进一步加强文书保管和案卷装订管理,规范中心网上审批档案管理,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中心目前所使用的《缺件告知单》、《不予受理决定书》、《补正通知书》、《实勘记录》、《不予登记决定通知书》、《登记延期通知书》等六种行政审批文书、登记文书样式,已依据《行政审批文书参考样本》进行修改(详见附件1-6),即日起正式全面执行,原有相应文书样式作废。
二、信息处负责根据上述修改后的文书立即修改打印模块。其中,修改后的《补正通知书》、《不予登记决定通知书》和《登记延期通知书》等三种文书使用两联单形式,新登记系统中要增设上述三种文书与《实勘记录》的打印模块。在信息处统一维护打印程序之前,各处室按文书新样式在各自电脑上打印。
三、各业务处室应按规定完整移交含行政审批文书在内的相关材料的档案。市房地产档案馆在接收、整理、装订时要严格按照《通知》要求规范办理。
四、本通知自下发之日起实行。各处室、各直属单位要将本通知要求传达给处室全体员工,组织学习,认真落实执行到位。
特此通知
附件:1.缺件告知单
2.不予受理决定书
3.补正通知书
4.实勘记录
5.不予登记决定通知书
6.登记延期通知书
二○一一年六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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