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威人士解读福州“调控八条措施”
时间:2017-03-29 08:24

    昨晚,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相关负责人对《通知》中的8条措施作了解读。

  出台背景 

  去年9月份以来,我市密集出台并实施了三轮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措施,启动实施商品住房限购、限贷政策,加大土地供应力度,实行“限地价、竞配建”土地出让方式,全面开展房地产市场巡查整规活动,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房地产市场调控取得明显成效,新建商品住房销售价格平稳回落,新建商品住房价格指数环比不涨,并趋于稳定。

  进入今年3月份以来,福州房地产市场出现一些新情况、新变化,主要表现在二手房市场热度有所上升,交易呈现活跃态势,为进一步稳定房地产市场,严厉打击市场投机行为,我市出台了这一《通知》。

  新建商品住宅控价 

  《通知》中为何规定“严格执行榕政办〔2016〕221号文件,新建商品住宅项目首次开盘申请价格备案按照同区域、同品质、同类型项目备案均价确定首次备案价格”?

  该负责人解释,这是为进一步做好商品住宅控价工作,实现商品住宅销售价格“零增长”的总体控价目标,继续保持房地产市场稳定发展。

  上调二套房首付比例至5成 

  记者了解到,此次限购令之前,福州市五城区范围内购买首套商品住房的居民家庭,拥有本市五城区户籍的家庭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首付比例不低于30%;非本市五城区户籍居民家庭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首付比例不低于40%。对拥有 1套住房且相应贷款未结清的本市五城区户籍家庭购买第 2套商品住房,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首付比例不低于40%。

  此次《通知》对非本市五城区户籍居民家庭缴交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做了进一步完善。规定非本市五城区户籍居民家庭不得通过补缴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取得本市五城区购房资格。

  另外,本市五城区户籍居民家庭在本市五城区已拥有一套住房,购买第二套住房申请商业性住房贷款的首付比例调整为不低于50%。

  上述负责人解释,这是为保障住房刚性需求,进一步抑制投资、投机性购房。

  新增加“限售”内容 

  《通知》规定,从3月29日起,本市五城区户籍居民家庭购买第二套住房,非本市五城区户籍居民家庭购买第一套住房,取得不动产权证未满2年的,不得上市交易,不得办理转让公证手续。

  之前福州限购政策为限购、限贷,此次新增加了“限售”内容。

  有编码的才能过户 

  为防止部分业主和中介机构违规发布虚假房源信息、误导市场交易等行为,《通知》明确,业主或房地产中介机构公开发布的二手房出售信息须标明房源信息编码,二手房办理网签必须具备房源信息编码。

  “也就是说,在购买二手房时,如果发现没有二手房的信息编码,是不能交易过户的。”该负责人说。

  房产中介违规将顶格处罚 

  该负责人表示,针对当前房地产房地产市场出现的新情况,《通知》 按照中央和省委、省政府要求,强调要继续全面开展房地产市场检查整规工作,包括集中约谈开发企业和房产中介机构,严厉查处市场中恶意哄抬房价、发布虚假广告、制造市场恐慌、炒买炒卖等违法违规行为,一经查实,立即曝光,顶格处罚,直至停止网签,责令停业整顿。

来源:福州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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