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议登记查封登记等问答
时间:2014-04-28 11:12


1、问:什么人可以申请异议登记?

答:与该房产产权有利害关系的人。

2、问:什么情况可以申请异议登记?

答:利害关系人认为不动产登记簿记载事项错误的,并且产权人不同意更正的方可申请。

3、问:异议登记的时效有多长?

答:在符合异议登记申请的前提下,异议登记自申请之日起即生效,如申请人在异议登记之日起15日内不起诉,异议登记失效。

4、问:异议登记期间房产能否过户?

答:不能。

5、问:产权人如何申请注销异议登记?

答:异议登记期间,异议登记申请人起诉被人民法院不予受理或驳回诉讼请求的,产权人持法院生效法律文书、身份证件等可申请注销异议登记。

6、问:法院查封房产的最长期限为多少?

答:三年(继续查封的除外)

7、问:被法院查封的房产如需过户,如何办理?

答:应先由查封法院办理解除查封登记手续。

8、问:如何查询本人名下房产的查封或解封情况?

答:可持相关证件到房屋登记中心一楼福州市房地产档案馆查询或到市民服务中心自助查询机查询。

9、问:法院解除查封房产的办理时限是几天?

答:受理后3个工作日办结。

10、问:法院协助执行文书能否由申请人送达?

   答:不能。需由法院工作人员送达。

来源:市房屋登记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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