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农村老宅申请办理不动产证书的,需先由房屋所在地的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权籍调查,确认其土地使用权后,再持房屋符合规划或者建设的相关材料,申请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权籍调查受理地点:鼓楼区福屿路200房产交易大楼三楼301窗口。
申请材料:1、不动产权籍调查申请书;2、申请人身份证明和户口簿;3、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用地的文件;4、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5、村委会出具的属于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证明;6、宗地草图(含电子数据);7、1982年2月份之前使用宅基地的,提交村委会证明和乡(镇)政府审批意见或1987年遥感影像资料、使用宗地证明材料、用地过程报告(经当地居委会或村委会确认),无须提交第4、5项材料;8、1982年2月至1987年1月1日止使用宅基地的,提交村委会证明和乡(镇)政府审批意见或1987年遥感影像资料、使用宗地证明材料、用地过程报告(经当地居委会或村委会确认);9、1999年1月1日前使用宅基地的,提交有权机关批准用地的文件的,宅基地使用权人为非农业户口居民(含华侨)的,无须提供第5项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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