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权籍调查受理地址为鼓楼区福屿路200号市不动产登记和交易中心三楼301窗口。根据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个人自建房建设用地使用权权籍调查收件目录》,申请土地权籍调查应提供以下材料:1、不动产权籍调查申请书;2、不动产权利人身份证明;3、建设用地批准文件及附图(原件);4、建设许可证及附图或地上物权属证明材料(复印件);5、宗地测量成果(备注:未能提供土地权属来源证明文件的,应提交用地过程报告(经当地居委会或村委会认定),1987年1月1日之前的已使用土地的证明材料(遥感影像资料),由权籍调查机构进行权籍调查(时限5个工作日,不含补件和公告时间),地籍调查结束提交地籍调查表、宗地图、宗地界址表后正式受理土地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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