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依法通过居住权合同、遗嘱、生效法律文书等设立居住权的,申请人可持相关材料至1、福州市政务服务中心:福州市台江区高桥路69号市政务服务中心三楼不动产登记323-339窗口。2、晋安区政务服务中心:晋安区福兴大道199号晋安区政务服务中心320-326窗口。3、仓山区政务服务中心:仓山区金山街道闽江大道 236-2 号仓山区政务服务中心一楼74-81窗口。4、鼓楼区政务服务中心:鼓楼区洪山镇洪山园路1号福州万象城TB写字楼三层不动产登记313-318窗口申请办理居住权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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