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根据福州市人民政府榕政综[2018]290号文,(1)2007年6月7日以前购买的经济适用房,购房时间在5年以上(含5年)的购房人可以申请上市交易或者办理完全产权变更登记。(2)2007年6月7日(含)以后购买的经济适用房,购房时间在10年以上(含10年)的购房人可以申请上市交易或者办理完全产权变更登记。
购房时间按以下标准确定:购房合同有网签的以网签时间为准;没有网签的以合同备案或预告登记时间为准;合同没备案,直接办证的,以办证时提交的购房合同上记载的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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