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置型商品房怎么办证?
时间:2024-09-18 14:36

来办证大厅不知道需要带什么材料?

去哪些窗口办?

多久能领到证?

感觉好复杂!

别急,请往下看,市不动产登记和交易中心一一为您解答!


一、安置型商品房证需提供什么材料?

答:安置型商品房办证需提供如下材料:商品房买卖合同、

购房发票、福州市不动产(安置型商品房)登记和交易申请表、身份证件、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缴款凭证(在受理前同步缴交)、征迁补偿安置协议(协议书中被征收人配偶、法定继承人作为购房人的,需要提交结婚证明、继承公证书或生效法律文书)。

二、被征收房屋产权人已去世,购房主体是谁?

答:安置型商品房不动产登记申请主体应为符合《民法典》规定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一般为房屋被征收人本人、配偶)。若被征收房屋产权人已去世,应先行办理继承公证手续(包括生效法律文书已确认被征收房屋权利人或被征收房屋安置权益人)的,该继承人为购房主体,即由继承人与开发企业签订购房合同。

三、如何查询安置型商品房是否已经办理首次登记(即可办证项目)?

首次登记查询方式:登陆福州市不动产登记和交易中心官网(http://bdcdj.fuzhou.gov.cn/),点击“网上查询”——“可办证项目查询”——输入“项目名称或开发商名称”——点击“查询”,如显示出查询的项目即为已办理首次登记。

四、使用货币补偿购买安置型商品房能否抵税?

:根据《关于企业以售后回租方式进行融资等有关契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82号):居民因个人房屋被征收而选择货币补偿用以重新购置房屋,并且购房成交价格不超过货币补偿的,对新购房屋免征契税;购房成交价格超过货币补偿的,对差价部分按规定征收契税。居民因个人房屋被征收而选择产权调换,并且不缴纳房屋产权调换差价的,对新换房屋免征契税;缴纳房屋产权调换差价的,对差价部分按规定征收契税。

五、安置型商品房可以享受契税优惠吗?

答:安置型商品房可享受家庭住房首套、二套契税优惠,若申请家庭首套、二套住宅契税优惠的,需提供以下材料:

①本人户口簿、配偶户口簿、未成年小孩户口簿

②结婚证/离婚证/离婚生效法律文书

③未成年小孩出生证

六、办理安置型商品房业务多久可以领证?

答:办理安置型商品房24小时后即可领证。

七、安置型商品房是否算套数?

答:被征收人用房屋征收货币对接定向购买我市五城区安置型商品房的,不受商品房限购限售政策限制,不计入限购政策的居民住房套数范围。同样,在后续购房适用相关契税政策时也不计入家庭住房套数。

八、安置型商品房一手证还没办,可以直接上市交易吗?

答:不能,安置型商品房业主(商品房合同、申请表等办证申请材料中的购房人)需先行办理个人安商房产权登记,待领取《不动产权证》后即可上市交易。

九、安置型商品房可以申请网上办证吗?

 答:安置型商品房可以申请网上办证,操作方式如下

电脑网页版:通过电脑网页登录福州市不动产登记和交易中心官网(http://bdcdj.fuzhou.gov.cn/),点击“不动产登记网上申请——网上服务大厅”实名注册后按提示操作办理。

手机微信版:微信关注“福州市不动产登记和交易中心”公众号,在“办事服务”中点击“网上办事大厅”实名注册后按提示操作办理。

十、福州市区内到哪里办理安置型商品房登记业务?

1.中心本部办理点

地址:福州市不动产登记和交易中心(鼓楼区福屿路200号房地产综合大楼楼)

咨询电话:0591-87525468

办公时间(周一到周五,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9:00-12:00,13:30-17:30

2.晋安分中心办理点

地址:晋安区市民服务中心(晋安区岳峰镇潭桥路东二环泰禾广场东区C5#写字楼二楼)

咨询电话:0591-87315211

办公时间(周一到周日,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9:00-12:00,13:30-17:30

3.台江分中心办理点

地址:福州市政务服务中心(台江区高桥路69号层)

咨询电话:0591-87721639

办公时间(周一到周日,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9:00-12:00,13:30-17:30

 

来源:市不动产登记和交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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