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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根据2023年9月11日福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和福州市不动产登记和交易中心联合印发的《关于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的规定,在本市鼓楼区、台江区、仓山区、晋安区、马尾区范围内购买商品住房(含二手住房),不再审核购房人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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