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抵押双方共同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抵押权登记,需提供以下材料:1.福州市不动产登记和房屋交易申请表(抵押权首次登记);2.抵押双方的身份证明材料(个人持原件核对,企业单位持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及原件核对);3.经营性合同(主合同),企业经营性合同的标的,必须与企业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相符;4.抵押合同;5.不动产权证书(或房屋所有权证和国有土地使用证(已办))原件;6. 抵押权人、抵押人为企业单位的,提供授权委托书及经办身份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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