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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根据《福建省物业管理条例》第十一条,筹备组可以向建设单位或物业服务企业要求提供面积清册、业主名册等筹备工作所需资料。建设单位或物业服务企业未能提供的,可持经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盖章确认的申请函,及经办人身份证件,到鼓楼区福屿路200号市不动产登记和交易中心申请查询面积清册、业主清册(含单元号、建筑面积、业主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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