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房屋征收(拆迁)需要开具已去逝人无房证明,需带什么材料?
时间:2024-02-07 15:43

  答:可由直系亲属持身份证、已故人员死亡证明以及体现直系亲属关系的材料(如户口本,所提供材料需能体现已故人姓名、身份证号码或出生年月日)到鼓楼区福屿路200号一楼查档窗口办理。

来源:市不动产登记和交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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