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商品房产权办证程序再优化,“期转现”登记少跑1趟
时间:2018-10-26 17:49

为进一步优化登记流程,提高办事效率,持续优化营商环境,自11起,福州市不动产登记和交易中心预购商品房抵押权预告登记不动产抵押登记(简称转现)申请受理流程进行优化,企业群众申请按揭购买的商品房产权办证无需再跑银行,办事更高效便捷。

过去,企业群众在申请按揭购买商品房办证之前,需先银行申请出具《预购商品房抵押权预告登记转不动产抵押登记申请报告》并提供《不动产登记证明》(或《房屋抵押权预告登记证明》),之后再到中心申请商品房办证和期转现登记,最后,银行中心批量领取换证后的《不动产登记证明》(房屋他项权证》)。

现在,企业群众申请按揭购买商品房办证的无需先银行申请提供上述期转现”材料,可直接到中心申请商品房办证,比以前少跑1、少2份材料。而银行如已出具《预购商品房抵押权预告登记转不动产抵押登记事项办理授权委托书》与中心签订《抵押登记费批量收费协议书》该商品房办证次月到中心批量领证结算抵押登记费;如银行未授权且未签订批量收费协议书在该商品房办证后自行《预告商品房抵押权预购登记转不动产抵押登记申请书》和原《房屋抵押权预告登记证明》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到中心办理期转现”登记并缴交抵押登记费用。

如因需要增加配偶名字等产权人名称变更而造成抵押信息变更的,以前产权人需要先到银行办理抵押变更,重签合同程序较为复杂,耗时较长,现在只需由银行出具知晓函后,产权人即可直接按变更后的名称到中心办理不动产权证书。之后银行在办理“期转现”登记时再提供抵押变更材料一并办理抵押变更手续;若银行可同时出具抵押变更材料的,可一并办理。

来源:市不动产登记和交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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