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文件】福州市城乡建设局等6部门关于印发《福州市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办法》的通知
时间:2024-03-28 13:58

各县(市)区建设局(住建局)、各商业银行、各房地产开发企业:

为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加强新建商品房项目预售资金监管,防范房地产开发资金风险,维护购房人合法权益根据《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福建省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办法》《最高人民法院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规范人民法院保全执行措施 确保商品房预售资金用于项目建设的通知》等有关法律法规、政策,结合本市实际,制定《福州市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福州市城乡建设局      中国人民银行福建省分行办公室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福建监管局办公室  福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

 

 

 

福州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福州市不动产登记和交易中心

2024年3月28日 

来源:福州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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