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首宗!闽江河口湿地有了“户口本”
时间:2024-09-14 11:04

近日,福建闽江河口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完成登簿,拥有了自己的“户口本”。这是福建省首宗复合型自然资源确权登记。通过给自然资源“上户口”,清晰界定登记单元内各类自然资源资产产权主体,助力重要生态空间的分类施策、生态保护和有效监管。

为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进一步落实自然资源产权制度改革部署,全面推进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福建省自然资源厅积极指导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长乐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依据《福建省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总体工作方案》,对照福建省人民政府代理履行清单,启动福建闽江河口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自然资源确权工作流程。期间,通过摸家底、建档案,明晰产权主体,划清权属界线,完成通告、地籍调查、审核、公告、登簿5个环节,给福建闽江河口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登簿上户”。

福建闽江河口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位于福州市长乐区潭头镇、文岭镇、梅花镇内,地处闽江入海口梅花水道,总面积达2135.83公顷。该自然保护区内不仅包括了广阔的海域、陆域和无居民海岛,还涉及河口浅滩、潮间带沙滩、泥滩、盐沼、红树林沼泽等多种湿地类型,形成了极为复杂的生态系统。这种复合型特征,使得闽江河口湿地成为众多濒危动物物种和丰富水鸟资源的理想栖息地,也是具有典型性、代表性的自然生态空间。

创新手段

摸清自然资源产权“家底”

通过比对全国第三次国土调查成果、长乐区城镇开发“三区三线”划定成果、海岸线、海河管理分界线、水源保护界线,以及国有、集体土地所有权界线等成果,结合调研走访、实地勘查,经多重套合修正,在“一张底图”上划清福建闽江河口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权属界线。

多方联动

夯实自然资源调查成果质量

省自然资源厅主动靠前,组织福州市、长乐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以及闽江河口湿地管委会开展了实地核查,对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初步成果进行审核,并商请省林业局、省水利厅对登记单元界线、森林状况、水流状况、湿地状况等内容进行审核,解决了资源交叉重叠、类型认定不一、权属界线不清等问题,确保了自然资源确权登记成果现势性、完整性、准确性。

理清资源

完成自然资源“登簿上户”

福建闽江河口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登记单元内各类自然资源全部为国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权职责代理履行主体为福建省人民政府,登记单元内湿地资源 1619.95公顷,水流资源6.9公顷,草原资源1.82公顷,海域资源(零米线以下海域)360.42公顷,其他自然资源146.74公顷。

明晰权属

促进生态文明建设

福建闽江河口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自然资源确权登记,不仅全面摸清了各类自然资源的质量、数量和保护要求,也通过登记的法律手段公示明确其权属、用途及生态保护要求等,为自然资源分类施策、有效保护和开发利用提供了重要前提,对调动权利主体在保护自然资源中的积极性,推动自然资源的保护和监管,促进生态文明建设打下良好基础。

下一步,我省将进一步加快自然资源产权制度改革步伐,持续推进列入省、市人民政府代理履行全民所有者职责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为有效保护、监管自然资源和行使所有者权益提供产权依据。

来源:福建自然资源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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