跑出便民“加速度”!补发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取消公告时间限制!
时间:2024-06-06 16:47

“1个工作日就可以领到补发的房产证了,比以前真的快多了”,陈女士领到房产证后十分欣喜。

过去,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的,需要公告15个工作日才可予以补发。5月21日,《自然资源部关于第六批修改的部门规章的决定》公布,对《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第二款进行了修改,取消了15个工作日的公告时间限制。

我中心根据新规,第一时间组织业务处室对业务流程进行调整。现在,福州市五城区内不动产权利人因遗失、灭失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申请补发登记的,由我中心在门户网站上刊发遗失、灭失声明后即予以补发。根据承诺时限,1个工作日后权利人即可领取补发的证书或证明。

下一步,我中心将坚持以企业群众需求为出发点,依法依规为企业群众提供更多优质的“加速度”服务。

来源:市不动产登记和交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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