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FZ00410-3000-2022-00004
- 主题分类: 无
- 发文机关: 福州市不动产登记和交易中心
- 成文日期:2022-04-13
- 标 题: 福州市不动产登记和交易中心关于市十六届人大一次会议第1282号建议的答复
- 发文字号: 榕不动产产〔2022〕35号
- 发布日期:2022-04-14
- 有 效 性: 有效
《关于尽快解决我市房产证历史遗留问题的建议》(第1282号)由我单位会同市税务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办理。收到您的建议,我中心领导高度重视,专门召开会议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是福州市政府成立了“协调房屋所有权、土地使用权登记发证遗留问题协调工作领导小组”,不定期召开不动产权证遗留问题专题例会,截至目前,已召开106次例会协调解决历史遗留问题。
二是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牵头拟定了《关于加快解决不动产登记若干历史遗留问题的指导意见》,已经市政府专题会研究,待市政府常务会议审定后即可印发施行。该文件对解决历史遗留项目房、地无法一体登记,明确补缴土地出让价款的时点和标准、明确司法衔接追缴土地出让价款和强化源头治理问题都作出了可操作性规定,为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的解决提供了政策支撑。
三是为促进历史遗留问题解决,我中心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建立常态化沟通对接机制,并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牵头召开联席会,按照“任务项目化,项目清单化,清单责任化”的要求,采取“分类处理、批量受理、批量办理”模式,有序推动问题解决。
四是针对企业自建房项目,我中心2020年1月成立了福州市不动产登记和交易中心服务企业工作小组,采取一企一专班、一人一项目,对企业在我中心的办理事项提供全程跟踪服务,有针对性进行指导和对接帮扶企业解决办证困难。今年,我们在总结服务企业经验和成效的基础上,于3月21日设立了企业办事服务大厅,进一步完善了服务企业专项工作机制,专项为企业办理不动产登记提供精细化精准化服务。
五是税务部门建立欠税管理的日常工作机制,维护正常税收秩序,在依法保障纳税人合法权益的同时,确保欠税管理措施到位,落实好国家相关税收法律。同时,为防止产生欠税,税务部门也为开发建设单位纳税人提供以下服务:1.进行申报缴纳税费提醒,在申报结束前三天通过钉钉、短信和电子税务局提醒未报税户及时缴纳税费,降低纳税人欠税风险。2.多渠道便利缴交欠税,在账户资金充足的情况下,纳税人可在电子税务局通过委托银行划缴税款、银行端查询缴款或银联划缴三种方式直接划缴税款,实现非接触式办税。3.依法办理延期缴纳税款,对资金困难企业,税务部门依法办理延期缴纳税款,积极帮助企业缓解资金压力。
最后,感谢您对不动产登记工作的关注和支持,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竭诚为群众、企业办理不动产登记方面提供更加优质的服务。
专此反馈
领导署名:杨荣南
联系人:林永晨
联系电话:13705076063
福州市不动产登记和交易中心
2022年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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