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FZ00410-1400-2019-00005
- 主题分类: 无
- 发文机关: 福州市不动产登记和交易中心
- 成文日期: 2019-09-06
- 标 题: 福州市不动产登记和交易中心关于印发《福州市不动产登记和交易中心党团员带头参加志愿服务活动制度》的通知
- 发文字号: 榕不动产党〔2019〕167号
- 发布日期: 2019-09-11
- 有 效 性: 有效
中心各处室、各分中心、各直属单位:
为全面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进一步规范中心的志愿服务工作,建立和完善志愿服务长效工作机制和活动运行机制,推进中心志愿服务常态化、制度化,经研究,制定《福州市不动产登记和交易中心党团员带头参加志愿服务活动制度》,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福州市不动产登记和交易中心党团员带头参加志愿服务活动制度
福州市不动产登记和交易中心
附件
福州市不动产登记和交易中心党团员
带头参加志愿服务活动制度
为全面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进一步规范中心的志愿服务工作,推进中心志愿服务常态化、制度化,充分发挥共产党员、共青团员的示范带头作用,特制定福州市不动产登记和交易中心党团员带头参加志愿服务活动制度。
一、党团员志愿服务是指基于信念、责任、道德,志愿贡献个人的时间、特长、精力,在不计任何物质报酬的情况下,为促进社会文明进步而自愿提供的服务。
二、党团员带头参加志愿服务活动,是解决联系和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的有效载体,是党的群众路线活动深入开展的重要体现。
三、各级基层党组织要结合自身实际,建立党团员志愿服务队,引导和发动广大党团员自发、自觉地参与志愿服务活动。
四、党团员志愿服务队和志愿者个人均要在“志愿福州”平台上实名注册,志愿者人数比例不低于80%,各志愿服务队要做好服务时长记录工作。
五、所有在职党员特别是领导干部都要主动到所在居住地社区报到,亮明党员身份,认领社区志愿服务岗位,利用业余时间积极参加社区党组织开展的各项志愿服务活动。
六、所有在职党员均要带头参加志愿服务活动,每年参加志愿服务时长不少于50小时。
七、设立“党员志愿服务岗”,把志愿服务与岗位学雷锋结合起来,不断深化志愿服务项目。
建立鼓励党团员参与志愿服务工作的激励机制,将党团员参加志愿服务工作情况与个人年终考核、职位晋升、评先评优等相挂钩。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