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FZ00410-1400-2017-00038
- 主题分类: 无
- 发文机关: 福州市不动产登记和交易中心
- 成文日期: 2017-10-12
- 标 题: 福州市不动产登记和交易中心关于继续开展地铁站点文明引导志愿服务活动助力城市建设管理工作的通知
- 发文字号: 榕不动产党〔2017〕401号
- 发布日期: 2017-10-13
- 有 效 性: 有效
中心各处室,各分中心,各直属单位:
根据中共福州市委精神文明办公室《关于继续开展地铁站点文明引导志愿服务活动助力城市建设管理工作的通知》(榕委文明办〔2017〕81号)的要求,由市委文明办牵头组建地铁站点文明引导志愿服务队,中心组织机关党员志愿者继续组织开展地铁站点文明引导志愿服务活动,助力服务城市建设管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志愿服务活动时间
从10月9日至12月31日,总的5次,具体时间按志愿服务活动安排表进行,每天具体服务时间为:
上午8:00—10:00,傍晚5:00—7:00。
二、志愿服务地点
树兜地铁站。
三、志愿服务活动内容
1.协助购票:在自动售票机前引导乘客排队,指导乘客购票;指引需要服务的乘客到客服中心办理兑零/购票业务;
2.维持秩序:引导乘客有序候车,文明上下车,巡查乘客是否携带明显的危险品进站;
3.文明宣传:宣传引导乘客养成文明乘坐地铁习惯,自觉维护车站环境整洁;
4.扶弱助残:协助老弱病残孕等特殊乘客上下电梯,帮助有需要服务的乘客搬运行李等;
5.紧急救援:发现地铁站内突发情况时,提供应急救助服务。
四、志愿服务活动要求
1.高度重视。各处室、各分中心、各直属单位要高度重视此次志愿活动,要求每次至少有2人以上参与志愿服务活动,人员由各责任处室自行安排,各责任处室具体安排人员于10月15日上报机关党委。
2.签到前退。当班志愿者须提前10分钟到岗入所服务的地铁站点后,到车控室签到,任务结束后再到车控室签退。如有特殊情况需提前离岗的到车控室请假报备。
3.后勤保障。办公室、计划财务处应做好志愿者后勤保障工作,提供1箱矿泉水,根据有关事项规定及此次志愿服务时间紧凑、任务繁重,在双休日和节假日参加此次志愿活动的志愿者给予补休一天。
4.统一标志、展示形象。志愿者要穿戴志愿者马甲、帽子(马夹拉链须拉上,帽檐一律向前),在开展地铁站点文明引导志愿服务活动时,要注意形象、言行举止文明,上岗期间不得背包,展示单位良好形象,在每次志愿服务活动前两天领取志愿者服装。
附件:开展地铁站点引导志愿服务活动安排表
福州市不动产登记和交易中心
2017年10月12日
开展到树兜地铁车站志愿服务活动,具体责任处室时间安排如下:
日期 |
责任处室 |
10月17日 |
机关党委、鼓楼分中心 |
11月2日 |
晋安分中心 |
11月18日 |
人资处、产权处 |
12月4日 |
驻市民服务中心 |
12月20日 |
办公室、交易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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