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FZ00410-3000-2022-00017
- 主题分类: 无
- 发文机关: 福州市不动产登记和交易中心
- 成文日期:2022-10-28
- 标 题: 福州市不动产登记和交易中心关于印发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 发文字号: 榕不动产规〔2022〕4号
- 发布日期:2022-10-31
- 有 效 性: 废止
中心各处室、各分中心、各直属单位:
为促进依法行政,进一步规范办理标准及流程,简政放权,中心组织开展了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现将清理结果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凡未列入目录的规范性文件,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一律停止执行,不再作为不动产登记的依据。继续有效并需适时修改的规范性文件,请各相关处室适时修改完善后上报中心研究。
同时,中心将根据《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2年全市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的通知》(榕政办〔2022〕73号)及市司法局《关于进一步做好规范性文件集中公开的函》要求,将继续有效的规范性文件在中心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予以公开。
特此通知
附件:福州市不动产登记和交易中心规范性文件目录
福州市不动产登记和交易中心
2022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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