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法案例分析】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过期申请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的情况
时间:2023-09-18 17:07

某日,我市某房地产开发企业来我中心申请办理其所开发的某商品房项目商品房预售许可。窗口工作人员审核材料时发现该企业的《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已过有效期,窗口工作人员当即向企业说明该资质证书需向其主管部门——福州市城乡建设局申请年检后,方可申请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业务,并现场向企业开具了缺件告知单。

 

法律条文:

一、《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

第六条 商品房预售实行许可制度。开发企业进行商品房预售,应当向房地产管理部门申请预售许可,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不得进行商品房预售。

二、《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

第二十三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预售商品房,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

(二)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

(三)按提供的预售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25%以上,并已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

(四)已办理预售登记,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

第二十四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申请办理商品房预售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文件:

(一)本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一)项至第(三)项规定的证明材料;

(二)营业执照和资质等级证书;

(三)工程施工合同;

(四)预售商品房分层平面图;

(五)商品房预售方案。

三、《福建省商品房预售管理暂行办法》

第八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申请商品房预售许可,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商品房预售许可申请表;

(二)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

(三)符合本办法第七条规定条件的证明文件;

(四)商品房预售方案。预售方案应当说明商品房的位置、装修标准、竣工交付日期、经营性或者非经营性配套公共设施清单、公共建筑、公共部位的产权归属及物业管理用房的具体位置及面积等内容;

(五)根据施工图设计文件绘制的商品房预售总平面图、分层平面图、分户面积图。

 

案件点睛:

我国商品房预售实行许可制度,开发企业进行商品房预售,应当申请预售许可,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后方可销售;若企业违规销售商品房,将受到市房产主管部门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严厉查处。

根据《福建省商品房预售管理暂行办法》房地产开发企业申请商品房预售许可,应当提交商品房预售许可申请表、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商品房预售方案等证明文件。购房人在购买房屋时要先行核实该房源是否已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手续,以便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来源:市不动产登记和交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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