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社会主义,贯彻执行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领导重视。单位领导班子成员中有专人分管,集体自身的共青团(青年工作)组织健全、设置规范、工作活跃;具备条件的集体能够支持学校共青团和少先队的校外实践活动开展;驻在地在国(境)外的集体能够灵活有效地开展共青团和青年工作。负责人参加省创建青年文明号负责人岗位资格培训并获得结业证书。广大青年创建意识和参与意识强,对创建意义和内容认识到位。有明确的创建规划、细化的创建标准、醒目的创建标识、有形的创建载体;创建工作有落实,有创新。
(3)服务一流。集体成员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职业文明,涵养职业道德,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团结协作、甘于奉献;落实“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宗旨,创造性地开展具有本单位特点的特色服务,按规定发放“青年文明号服务卡”,并积极开展“青年文明号服务卡助万家”活动“青年文明号优质服务示范活动”“青年文明号信用建设示范行动”“青年文明号‘三服务一先锋’行动”等,兑现承诺,做到优质服务一条龙,群众满意率高,在解决本行业优质服务热点、难点问题上取得突出成绩。
(4)管理一流。集体所在单位建立相应创建工作机构,加强组织实施,强化统筹协调;创建集体根据所创层级的标准要求,制定切合实际、适度领先、责任到人的创建目标;建立健全适合行业系统特点、岗位要求的工作规范、服务标准、操作流程;建立必要的工作台账,记录创建过程;执行“亮标识、亮承诺、亮监督”制度,公开服务承诺、成员身份、监督电话等,主动服务群众,自觉接受监督。
(5)人才一流。选好配强号长,发挥团干部和青年骨干的作用;有一支综合素质较高的青年队伍,具有一定数量各类先进人物;扎实开展青年职业技能竞赛等活动,建立以“岗位文明、岗位技能、岗位效应”为验收内容的员工评价体系,有相当数量的青年成为本行业系统的行家里手。
(6)文化一流。创建集体要有专人负责文化工作,集体文化工作要深入扎实、内涵丰富,青年参与广泛、集体氛围浓厚。创建集体要有固定创建标识,合力设计具有本行业系统特色的青年文明号精神、创建口号及个性化服务格言(警句)等;建立文化宣传栏,定期出活动专刊或简报;积极组织开展演讲、征文等青年文体活动,学习《青年文明号之歌》。利用对外窗口、服务载体、新媒体等,向社会展示单位文化、发展成就、青年风采,弘扬时代精神、职业文明。
(7)效益一流。创建活动深入扎实,工作内涵丰富、青年广泛参与、创建氛围浓厚;有序推进创建工作,促进创建活动与业务工作融合发展,在服务中心大局、促进青年发展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重点围绕思想引领、技能提升、创新创效、优质服务等,培育有形化、能复制、可推广的工作载体。创建集体依托网络平台、联创活动、观摩学习等,加强创建工作的交流互鉴;发挥集体的专业优势和人才优势,积极开展公益性的社会服务;集体在本地区、本行业系统同层级创建集体中有较强的代表性、示范性。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可结合实际,采取灵活有效的方式开展创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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