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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闽(2019)福州市马尾区不动产证明第9001251号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来源:市不动产登记和交易中心  发布时间:2023-09-18 16:16   【字体:

   不动产权利人刘美银 坐落于  马尾区琅岐镇香海路2号(原雁行江北岸规划道路6号)香海新城C区1#-3#、5#-9#、16#-21#楼地下室地下1层0639车位不动产,现已办理新建商品房转移登记,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预告登记证明号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权利人

不动产

权利类型

不动产

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1

闽(2019)福州市马尾区不动产证明第9001251号

刘美银

不动产登记证明

 

马尾区琅岐镇香海路2号(原雁行江北岸规划道路6号)香海新城C区1#-3#、5#-9#、16#-21#楼地下室地下1层0639车位

 

公告单位:福州市不动产登记和交易中心

20230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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