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工作动态 > 不动产登记公告 > 遗失补证公告
吴在全因保管不善,将权证号J1300122、榕晋国用(2013)字第00403903377号(坐落于晋安区鼓山镇连凤路27号三木花园C区8#楼504单元、1层19附属间)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遗失(灭失),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声明上述房屋所有权证遗失及国有土地使用证作废,申请补发。
(声明期限:2023年09月14日~2023年10月11日)
特此声明
声明人:吴在全
时 间:2023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