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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金花因保管不善,将 闽(2022)福州市不动产权第9056233号不动产权证书(坐落:仓山区建新镇福湾路916号福湾新城秋月苑38#楼203单元)不慎遗失,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声明上述不动产权证遗失作废,申请补发。
(声明期限:2022年12月02日~2022年12月23日)
声明人:莫金花
时间:2022.1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