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工作动态 > 不动产登记公告 > 遗失补证公告
陈碧珠因保管不善,将闽(2019)福州市不动产证明第9008103号《不动产登记证明》不慎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声明人:陈碧珠
2022年10月0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