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燕金申请坐落于马尾区联安路商业街4#楼201、202单元两处不动产产权继承登记。以上不动产现登记于叶光守名下,系陈燕金和叶光守夫妻共有财产(房屋所有权证证号:马S02825,国有土地使用权证证号:榕马国用(1994)字第2780号)。叶光守已故,本登记机构根据申请人提供的证明材料,确认该不动产由陈燕金一人继承。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等有关规定予以公示,有异议者请在公示之日起30日内以书面形式向福州市马尾区不动产登记和交易中心(马尾区湖里路27号2层)提出。
福州市马尾区不动产登记和交易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