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FZ00410-3000-2019-00006
- 主题分类: 无
- 发文机关: 福州市不动产登记和交易中心
- 成文日期:2019-09-10
- 标 题: 福州市不动产登记和交易中心关于开展2019年中秋、国庆期间“四风”问题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
- 发文字号: 榕不动产党〔2019〕170号
- 发布日期:2019-09-11
- 有 效 性: 有效
中心各处室、各分中心、各直属单位:
中秋、国庆将至,根据市纪委《深化1+X+Y工作机制,强化重要时间节点廉洁纪律督查工作指南》精神,为持续正风肃纪,深化纠治“四风”问题,促进党员干部养成遵守廉洁纪律的思想自觉、行动自觉,做到守住节点、寸土不让,确保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地生根,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根据驻市建委纪检组要求,中秋、国庆期间集中开展“四风”问题督查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开展节前廉政谈话。各处室,各分中心,各直属单位在重要时间节点要严格按照中心《关于进一步加强廉政谈话提醒工作机制的通知》(榕不动产监〔2016〕260号)要求开展节前廉政谈话,认真落实常态化廉政提醒工作的要求,做到谈话过程不走形式,不走过场,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拉起、筑牢防止党员干部犯错误的第一道防线,真正起到警示震慑和教育提醒作用。并分别于2019年9月20日、10月15日前将谈话记录表报机关党办(监察室),廉政谈话中若发现问题线索应及时向中心机关纪委报告。
二、组织一次集中学习。各处室,各分中心,各直属单位结合日常工作,组织干部职工学习《中心安全保密知识宣传手册》,对警示教育案例进行再剖析、再学习,以案示纪、以案示警,使广大党员干部汲取教训、引以为戒。同时,教育干部职工遵守移风易俗有关规定,严防社区“一桌餐”,带头廉洁自律,坚决不收受服务对象土特产等礼品。
三、开展自查自纠。1.计财处对2019年以来“三公”经费使用和津补贴发放情况、工会经费开支情况进行自查自纠;2.办公室要对办公用房和公务用车加强管理,严防办公用房和公务用车违规;3.下属单位档案馆、服务公司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自查自纠,严防“节日病”。请以上处室(单位)于10月15日前将自查情况反馈至机关党办。
四、发送廉洁过节短信。中秋、国庆期间机关党办负责以中心党组名义及时向全体党员干部发廉洁过节短信,提醒党员领导干部增强节日规矩意识。
五、开展明察暗访。中心检查组将在中秋、国庆期间开展明察暗访,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不收敛、不收手的顶风违纪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福州市不动产登记和交易中心
2019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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